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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提议“开会” 董事会集体反对!

摘要:大股东提议“开会” 董事会集体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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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竟遭董事会集体反对,这种反常情况最新出现在A股上市公司金力泰中。

5月16日晚,金力泰(300225)公告,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金力泰举行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不同意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2025年5月7日,金力泰董事会于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海南大禾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同时要求审议关于选举刘锐明、刘小龙、刘雅浪、蔡兆云为金力泰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多份议案。

最新公告显示,该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于绪刚、独立董事马维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5票,弃权0票。

公告显示,董事罗甸、董事吴纯超、独立董事于绪刚、独立董事马维华、独立董事唐光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有三个方面:

第一,海南大禾股权归属存在纠纷并正处于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2025年5月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并定于2025年6月11日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除特殊情况需延长外,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海南大禾现在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无法确定是否为其真实股东的意思表示。如果目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四名董事,若后续海南大禾现有股东的身份被人民法院判决推翻,该等选举会对公司稳定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同时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害,对管理层、全体职工及各关联方亦会造成重大损害。

第二,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已超过法定期限,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基于对经营状况的充分认知及履职责任,保障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为当前首要任务,公司董事会需集中精力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年报的编制。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凭借对经营方面的全面掌握,已启动年报相关工作加速程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第三,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当前董事会已能保障公司正常决策与运营。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由于被提名人缺乏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难以对战略决策(如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提供有效建议,可能影响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增加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缺乏必要性。

金力泰主营高性能涂料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

2025年4月23日,金力泰公告,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金力泰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消息发布后,金力泰股价连续多日大跌。5月6日,金力泰再披露,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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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胜诉,金力泰时任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被判巨额赔偿。

金力泰4月30日收报4.22元/股,总市值20.06亿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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