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私募资讯> 焦点要闻> 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项制定

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项制定

摘要:【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项制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由工信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由工信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项目周期22个月,于2024年3月22日申报。


(文章来源:财联社)

网友评论

×

  • 1.若本人/本机构拟认购/申购私募类资管产品、信托计划,则本人/本机构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 2.若本人/本机构拟认购/申购私募基金,则本人/本机构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 本人/本机构确认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不会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产品,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特定对象认证

确 认

×

风险测评
温馨提示:本问卷旨在协助您选择符合您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问卷结果并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