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私募资讯> 焦点要闻> “网传杭州水务集团刘某某接驳下水排污管网后潜逃”为不实信息

“网传杭州水务集团刘某某接驳下水排污管网后潜逃”为不实信息

摘要:【“网传杭州水务集团刘某某接驳下水排污管网后潜逃”为不实信息】据杭州媒体网站联合辟谣平台,网传“7月18日余杭分局良渚派出所通报称杭州水务集团干部刘某某将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排污管网后潜逃出境”,此“通报”为不实信息,请广大市民朋友,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据杭州媒体网站联合辟谣平台,网传“7月18日余杭分局良渚派出所通报称杭州水务集团干部刘某某将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排污管网后潜逃出境”,此“通报”为不实信息,请广大市民朋友,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网友评论

×

  • 1.若本人/本机构拟认购/申购私募类资管产品、信托计划,则本人/本机构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 2.若本人/本机构拟认购/申购私募基金,则本人/本机构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 本人/本机构确认是为自己购买私募产品,不会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产品,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特定对象认证

确 认

×

风险测评
温馨提示:本问卷旨在协助您选择符合您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问卷结果并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