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经济学”系列之十六:限制对华投资,美国有哪些手段?
(以下内容从财通证券《“特朗普经济学”系列之十六:限制对华投资,美国有哪些手段?》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核心观点
在特朗普上任伊始,就签署了《美国优先投资政策》总统备忘录,旨在进一步限制中美之间的投资往来,并鼓励盟友投资。那么,《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到底该如何理解?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美国对华投资限制,在哪些方面?与现行规则相比,《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强化了三项重要措施。一是扩大限制美对中投资范围与类型,将对外投资审查范围扩大,从半导体、量子和人工智能三个行业,扩大至生物技术、高超音速、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定向能源以及中国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涉及的领域。同时,考虑将公开交易证券纳入限制。二是扩大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权限,加强审查中对美投资。三是考虑终止1984《中美所得税协定》在限制投资政策的落实中,美国财政部既负责制定规则,也是执行制裁的主导者。其下属部门中,OFAC和CFIUS负责审查外国对美投资,CFIUS负责审查外国投资美国战略部门的交易。投资限制发端于特朗普第一任期,并在拜登任期内强化。从落地程序来看,限制中美投资往来的细则待财政部制定,具体规则最快或在一个季度内出台,最晚可能在年底前;中概股最早可能在2026年年中面临退市风险;终止中美所得税协定需要在历年6月30日前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对于CFIUS已有职能,可以直接提高执法力度。
投资限制有何影响?第一,我国外资实际利用已有降温,二级市场可能有波动。近年来,我国高科技制造业的外资使用累计同比增速已有下行,但二级市场上,中资股可能面临撤资风险。美国持有中资股占中资股总市值比重约6%,若外资撤离,A股风险较小,而香港市场中资股价格波动风险更大,港股中平均约四成由国际中介持股。第二,中概股退市风险增加。根据备忘录,将落实《外国公司问责法》,审查外国子公司在美国交易所交易时使用的可变利益实体(VIE)和子公司结构。目前多数大型公司已在港股市场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若中概股摘牌,或提高港股日均成交量约13.4%,其中支援服务和专业零售业成交量或提高一倍以上。此外,未在港上市的中概股,或考虑在港交所第二上市,若回归港股,或提升日均港股成交额11%。第三,更可能调查赴美投资个案。CFIUS对新兴和基础技术的管辖范围或将扩大,加强对绿地投资的权限,以及“缓解”协议或被停止,减少了中资企业赴美投资的回旋余地第四,若终止1984年《中美所得税协定》,跨国企业税负成本均将上升,企业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所有权的美国预提所得税税率将翻三倍。
限制投资,还可能有什么手段?美国对俄罗斯的制裁力度更大、手段更全面,实现金融体系的全面脱钩,并全面禁止投资。相较之下,美国更希望在高科技等关键战略领域与中国脱钩,而非断绝经济往来,近期谈判调降关税税率也可以映证,对中国的投资限制力度或不会达到最高。
风险提示: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财政部出台新规超预期收紧,历史经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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